“每时每刻通过了一些卑劣的手段,盗走了那种专柜,并且以此作为攻击的手段起诉打算用法律维护自己权益的普通人,本案已经按在另案结案之后再行处置。”

被告律师口中说的“另案”,是两千多家门店同时报警自己的专柜被盗事件,被告律师的意思是只有找到了小偷之后,才能决定这件案子的性质。

每时每刻的代理律师又举起了手,“我反对被告律师的说辞,法官大人。”

“如果被告律师没有确切有效的证据能证明他的观点,那么我要控告他诽谤。”

法官皱了皱眉,这一次他没有立刻就支持原告律师的控诉。

因为他知道,被告律师说的不一定就是错的。

一下子全国各地出现了两千多起“诈骗案”,更离谱的是对方什么都不要,就是把每时每刻的专柜拖走了,要说这和每时每刻没有一丁点的关系,那绝对是不可能的。

甚至法官都想到了每时每刻,或者说林奇就是按照那些传票上提及的原告方去安排,不然哪有那么巧合的事情。

绝大多数状告林奇的原告,都被骗走了每时每刻的专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