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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管任何需要“大多数”的表决,投票之类的活动中,并不是说越多越好,或者需要追求最多。

人们完全不需要那么做,他们只需要能达到“大多数”的最基础的数字就行。

哪怕刚刚好,百分之六十七,只要一旦形成了这个大多数的局面,再多的数字和这个数字也是没有区别的。

就像百分之百,和它有区别吗?

没有!

都是以大多数同意的局面决定性地通过,顶多百分之百会增加一个“全票通过”的成就而已。

实质上,它和百分之六十七没有什么区别。

矮个子老人这辈子经历了太多的尔虞我诈和政治斗争,他很清楚这一点,他也知道,对于目前的格来斯顿来说,他真正需要的只有那百分之十七八九,或者百分之二十。

其他的就算再给他,他要不要都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