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章 猛人出世(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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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来,这里虽然是世界最大的翡翠集散地,但竞争也是相当的惨烈。
而老板坤原本是这一片最大的翡翠矿主,与曼德在当地的地位有得一比,差不多有十来年了。
不过,随着年龄不断增大,雄心已经不如从前了,一些后起秀不断的窥视着他的翡翠矿和地位,原本五处矿产,现在手里只剩下三处了。抢去坤两座翡翠矿的,就是在当地最近年突然崛起的一位名叫哥丹的年轻人,年龄也李哲差不多,也就是三十来岁。
说起来,这家伙还有些华夏的血统呢,据说他的爷爷辈,是一位当年躲到这里的华夏老兵,娶了当地的女子。
可能是遗传了爷爷的血统,哥丹从小就喜欢舞枪弄棒,十六岁的时候,就跑到一个武装组织去当了雇佣兵,大约是是在二、三年前,丢了一条胳膊的哥丹突然回来。
因为参加过枪战,杀过人(他自己说的),又丢了一条胳膊,所以,这家伙很快就在当地成了年轻人追随的对象。
那时候李哲还在当保镖呢。说起来,两个人有过一次交集:倒不是因为纷争,而是当地每年一次的枪法比赛。
枪法比赛是这里近十年来兴起的一种类似于华夏古代的比武大会。因为这里的武装组织多如牛毛,不下几十家,所以,每年在当地的点灯节上,各家都会选出拿得出手的枪手参加比赛。
当然了,这种比赛到没有什么特定的章法,有的立个靶子,有的直接以远处树上的果子为目标,不过,比到最后,因为剩下的人越来越少了,所以,一般的时候会以活物,如猴子了或者更小的鸟为目标。
如李哲这种职业保镖或者叫杀手的,一般是不会参加这种比赛的,但也有特殊的时候,应该是李哲到这里给坤当保镖的第二年,那时候坤的老大地位还没有受到冲击呢,为了显示自己的实力,坤特意请李哲代表自己的一方出战,当时的价码还真的不低,花红相当于华夏币二十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