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那可是百姓的立身之本啊。没了土地,你又横征暴敛,这些人不造反有鬼了。

还有,再加上小冰河时期的天灾人祸,这谁也扛不住啊。

明末的土地兼并已经到了丧心病狂的地步,大明初期太祖皇帝朱元璋对于土地政策是相当严格的。那个时候的大明王朝分官田和民田,官田田租税重,民田税轻。而且官田不允许买卖,在大明律法的约束下不但提高了国库收入,还使得生产力稳步进行,让百姓逐步安居。

而到了中后期,这条明初朱元璋制定下来的一系列政策就名存实亡分崩离析了。为防止藩王作乱,大明王朝制定‘厚养藩王’的政策,加上皇帝自身原因和官僚豪绅集团的贪婪无度,土地兼并愈发严重。

皇亲国戚在全国各地纷纷建立皇庄,圈占大量土地。各地藩王豪绅也各显其能,有的甚至直接暴力抢夺。也有得恩宠之人直接问皇帝讨要,当时流传“中原膏腴之地,半数归于藩王”的说法。明代的秦王被赏赐西安附近大量田地,其数量竟然超出了西安附近耕地亩数总和,作为补偿竟然在四川和汉中划拨土地给他。

河南的土地几乎都被福王占了。明神宗一次就赐给他田地二百万亩。后来河南土地不够,“并取山东、湖广田益之”。

万历时,福王封藩河南,明神宗一次就赐给他田地二百万亩,河南土地不够,“并取山东、湖广田益之”。天启时,明熹宗下令拨给桂、惠、瑞三王和遂平、宁国二公主的庄田,少者七八十万亩,多者三百万亩。各州县已至无田可拨,于是勒令各地人民分摊银租,叫作“无地之租”。

一般地主豪绅通过豪夺巧取,“求田问舍而无所底止”。江南的缙绅富室占田少者数百亩,多者数千亩,乃至万亩。河南的缙绅富室,占田少者五、七万亩,多者至十余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