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4章 带货土豆(第1/4页)
章节报错
那么初寒妞帮着建了一家肉制品作坊,不会跟自己的加工作坊争嘴吗?常规来看,她相当于为自己设立一个竞争对手,不利于她销售自己的产品。
而初寒妞却不这么想,市场大了,在她成立肉制品加工作坊之前,同样的加工作坊有的是,不也没妨碍她销售吗?多一家,无外乎市场占有率会发生变化,该买她的货还是要买她的货,她能够索取佣金就足够了。
此外,初寒妞还认为,通过帮助这家新的作坊,她可以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甚至可能在未来获得更多的商机。毕竟,商业世界充满了变数和机遇,谁也无法预测未来会怎样发展。
今后如有需要,她还将代言更多的同类加工作坊,前提是同类生产的肉肠制品,且务必是笨猪肉为基础原料,这是原则。
合作方与她是互为依托的关系,也算是经销方,各取所需,她只赚取佣金,利润留给生产方,双方共存共生,二者并不矛盾。
后山村的肉食肠加工作坊又停工了,采购不到笨猪肉,她就不生产,绝不以普通肉代替笨猪肉。有粉丝欲求购,她只能实话相告,称后山村的加工坊暂时歇业,而她会推销展万和生产的肉肠制品,品质同样有保证。
在这件事上,初寒妞采取了一般商人禁忌的做法,这也正是她的高明之处,等于是厂家长年雇佣她带货销售,如此她的佣金也就源源不断了。
这个问题方俊娟提醒过初寒妞,她未做详尽解释,一个超凡商人的经商之道是凡人永远无法理解的,无需言传。
阳光村的土豆要收割了,有言在先,初寒妞作为阳光村的形象代言人,也就意味着她就是全体村民的代言人,她有责无旁贷的义务。
这批土豆未上化肥,由村里进行监督,每家种植户还立有承诺保证书,可随时接受检测化验,初寒妞代言销售很是理直气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