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锦书托腮看着他杀丧尸的身影,看着他迎风飞舞的袍角,练练赞叹。

果然不愧是跟赵桓禹齐名的秦小公爷。

这功夫,真是漂亮极了!

一点都不比赵桓禹差!

不过,赵桓禹杀人更快一些。

赵桓禹杀人讲究一个凶,猛,看他杀人热血沸腾,而秦仲渊连杀人都更儒雅些,非常赏心悦目,但速度不如赵桓禹。

沈锦书托腮心想,应该是这个小公爷没上过几次战场的缘故,他从小到大练武只是跟人点到为止,没有常年在血腥之中实际操练,他的招式自然更偏向于书面化,不够血腥不够粗暴直接。

而赵桓禹的速度,是从死人堆里杀出来的,他不在乎好看不好看优雅不优雅,他只在乎,他和敌人谁死得快!

沈锦书欣赏秦仲渊杀敌英姿的时候,赵桓禹远远坐在副驾坐上静静望着她。

也只有这种时候,隔着车玻璃,隔着足够远的距离,旁边又没有人,他才敢这样凝望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