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慨一番之后,李慕收拾心情,思考着接下来要做的事情。

于公于私,大周律中,以银代罪这条,都要废除。

于公,废止此条,是伸张公道正义。

于私,如果李慕以后好不容易抓到衙门的人,都能随便扔几张银票,就能大摇大摆的从衙门走出去,百姓对于他,对于衙门,如何信服?

不能使百姓信服,自然也不可能从他们身上获得念力。

然而,十多年来,不知道有多少有识官员想要废止此法,都以失败告终,他又要怎么做,才能不重蹈他们的覆辙?

李慕在衙房中思考,张春背着手,从外面走进来,问道:“听说你去刑部大闹了一场?”

李慕道:“怎么能叫大闹呢,我只是配合他们,做些调查,调查完了就回来了。”

张春无所谓道:“只要你别把麻烦带到衙门,外面你爱怎么闹,就怎么闹……”

李慕劝他道:“有时候,闹一闹是有好处的,张大人你难道不想要大宅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