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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轻处罚,其实相当于没有惩罚,因为这往往成为买家逃脱法律制裁的借口。

父母不敢追究,最后事情便不了了之,也因为如此,让很多人以为买方无罪,从而纵容了买方,买方也有恃无恐。

有人说父母为什么追究?父母追究买方就跑不了。

你以为亲生父母面对这种血海深仇真的那么大方?不是不追究,那是不敢追究。

因为怕被孩子憎恨,怕影响孩子未来的前途,所以他们最后不得不做出折中选择,

如原身那样小心翼翼维持这份薄弱的亲子关系最后都被拉黑了,要是还去追究买方责任,估计亲生儿子都要拔刀相向。

面对如此天伦颠倒的痛苦,亲生父母还不能怪孩子,因为养父母已经像驯动物一样将孩子彻底驯服。

到最后,受害群体受到的伤害并没有终止,反而一直在延续,稳赚不赔的是买方,没有付出任何代价,依旧享受天伦之乐,这无异于告诉所有人;看吧,我买来的孩子,只要养大了就是我的,大家都别生孩子了,花钱买吧。

所以不追究买方责任,完完全全就是助长了这种扭曲的社会现象,会让所有人都以为这种对家庭、对社会和国家都危害极大的恶件根本不算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