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保甲法?大可不必,前朝的苛政,如何能再用来荼毒我大齐子民?约束百姓,要么就像山东辽东那样,彻底控制,要么像江南各地,给予他们充分自由。”

“可是,陛下,福建与他省不同,厦门漳州等地,郑氏余孽未除,闽商多与倭国勾结贸易,出口违禁货物,连火炮都卖给倭寇,不可再坐视不管?····蔓难图也,蔓草尤不可除。况这些贼民,臣恐数年之后,闽地尽反,不复我大齐疆域了!”

“卢首辅这是杞人忧天,莫非福建现在便是我大齐疆域?治大国如烹小鲜,不可乱为,总之保甲法这类愚民害民之法,不必推行,朕自有主张。”biqμgètν

广德三年六月十八日,南京紫禁城奉天殿。

太上皇与群臣商议对福州叛乱的处理策略。

不久前发生在福州的叛乱,规模虽然不大,却是个很不好的征兆,是闽地对清丈亩的公开叫板。

卢象升等人建议在闽地行保甲法,建构“都(坊)—铺—甲”基层管理体系和“二牌(各家牌、十家牌)三册(约册、铺册、保册)”的户口管理制度。

具体来说,便是遵戒谕、严讥察、谨巡逻、联守望、时操练、均劳费、禁侵暴、治女干谗,强化监督,打击不法。

很多大臣都认为此实为良策。

保甲与乡约约保一体,监督威慑与道德感化并重,对户口管理、查举不法、抵御盗匪,防灾救灾等方面亦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