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日刘招孙与万历、方从哲经过友好协商,所达成的意见基本如下:

一、皇帝须付十三万两内帑银;

二、兵部要给一万斤火药、一千把步弓,一千把长枪、镋钯;

三、户部须调拨五千石粮食,五百头耕牛;

有了康应乾总送的银子,六部办事人员都很积极,只用两天便凑齐了物资。

当然,除了那十三万内帑是足数的,其他物资都被打了折扣。

五折而已。

火药三千斤,步弓五百把,长枪镋钯五百把,粮食三千石,耕牛没有。

换句话说,刘招孙送礼花费的一万八千两银子,就换了这些东西。

康应乾粗略算了一笔账,最后得出结论,他们这次亏大了,不由勃然大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