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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正事,自然是指合股制药公司。

蓝克涵早已经让人拟定了合同,上面详细列明了各方出资多少,占股多少,分红比例,期限,权力和义务之类的。

江志浩接过来看了下,基本上没有什么问题。

蓝克涵还是比较心细的,特意让律师在合同上加了一些保密条款。

不光要对制药公司的药品开发,制作,销售等方面保密,但凡入股的人,四代以内的亲属,都不允许加入同类型的公司。

说简单点,蓝克涵的重孙子,不许进医药公司工作,不管是上游的原材料,还是制药,又或者销售。

这样做,是为了杜绝股东拿着公司的机密去外面搞钱。

古往今来,类似的事情多不胜数,不得不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