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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歌,自上古流传下来的原始歌舞。

《吕氏春秋卷五:古乐》载:昔葛天氏之乐,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阙。其中,投足以歌就是指按照音乐的节奏,用脚踏地为节拍,边歌边舞。

等到了本朝,先帝睿宗直接将踏歌当做上元佳节的助兴节目:三百内人连袖舞,一时天上著词声。

安福门的巨型灯轮下,数百名身穿锦绣华服、满头朱翠的宫女正在纵情歌舞,远远就能闻到脂粉的香味。

除此之外,朝廷还从长安、万年两县选出千余妙龄少女,聚在此处,轮流歌舞,三天两夜不停歇,以示万民同乐之意。

“甚是奢侈。”

陆离不禁发出感概。

辉煌如昼的灯光中,姑娘们载歌载舞,花冠、霞帕,五颜六色的罗绮衣裳,通身上下至少需要十万钱,而这些钱均由朝廷出资,说是要花去一州近半年的赋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