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问他:忘了这些天学的律法啦,新宋国立国之初就给全天下人承诺人人平等,律法面前人人平等,不许强迫女子做那事的。

咱们都是要出去主政一方的,为啥学了就遵守呢?

这叫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啊。

接着,此人又长叹一声说:他今天亏大发了,就不该在门口围观的,叫丁公逮住一声断喝,让公事房录下了名号,一月俸禄都没啦。

恐怕还不止这些呢,今后吏部要拔擢,看到他还有这个污点,说不定就拿下不用啦。

呜呼。

几个人不再言语了。

次日一早,《成都旬报》刊登了秃头男在怡红院逼死人的案件始末,新宋刑部的诸位大人亲自审理案件,认为所犯之罪事实清楚,罪大恶极,大损朝廷颜面,对秃头男执行斩立决,从犯流放康宁州的系列报道。

成都全城的老百姓欢腾了,都说朝廷真正是咱们老百姓的朝廷,新宋真的讲人人平等了。

午时三刻,由刑部,都察院和大理寺监斩,在菜市口当众将秃头男枭首,两个陪杀场的从犯吓得瘫软在地上都爬不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