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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嘉靖帝以前,明朝的等级是极为森严的。

什么样的人穿什么样的衣裳、裙裤、鞋子,包括妇女戴怎样的头饰。

甚至各种等级之人穿戴哪种颜色的服饰,皆有定律。

比如,教坊司乐艺女,不能与普通民妇一样,必须青卍字巾,系红绿搭膊,常服则绿头巾,以区别士庶之服;

乐妓的家属,只能穿毛猪皮鞋,男子一律只能戴绿巾,反正都是一色的绿,估计绿帽子一词自此流传。

各行各业,不管谁穿的出格了,便是僭越,是要定罪的。

罪名可按服装穿错的严重程度,或杖责,或坐牢,严重的杀头警告。

朱元璋之所以这么规定,无非是因为王朝初立,百废待兴,他想明确等级,各行各业,各行各事,不得逾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