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错,比某人有文化多了。

不知被暗中吐槽的叶蓁蓁,继续默默围观。

崔维桢又问,“缘何卖身?”

男童还未说话,一直跟着他们的中人就说了,“这位郎君,他名叫洪知远,读过几年书,因为家里老子娘病了,才想着卖身给老子娘看病的。他还有个姐姐,要求主家必须买了他们一家三口,所以现在还没卖出去呢。”

“郎君,求你买了我们吧,只要能治好我娘的病,小人愿意做牛做马报答您。”

洪知远噗通地跪下了下来,实实在在地磕了好几下脑袋,叶蓁蓁看得不忍,连忙把人搀扶起来,“你这孩子,快别磕了,把脑袋磕坏了就得不偿失了。你放心,你们一家三口我们都买了。”

一起生活了这么久,叶蓁蓁不说对桢哥儿有十分的了解,但五六分也是有的了。

洪远这孩子清秀白净,神色不卑不亢,仪态大方,与其他卖身为奴的愁苦大众形成鲜明对比,一看就知道是识礼的,这样的书童,带出去一点也不丢分。

这些暂且不谈,就凭他的孝心,崔维桢也不会舍弃了他。

洪知远看了崔维桢一眼,见他没有反驳,顿时欣喜若狂,“多谢郎君,多谢夫人,我娘和姐姐都能干活,一定不会让您白花银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