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可免,描红难逃。

叶蓁蓁辛辛苦苦抄完描红功课,发现崔维桢也没闲着,他不知何时弄来一只炭笔,正在宣纸上认真作画,而作画的内容,她是再熟悉不过了。

“通缉令”上的碧云画像,竟被他一模一样地复制出来了!

原画已经被撕毁,仅靠着不久前见过的一次,就能丝毫不差地复制下来,这样的惊人的记忆力,还属于人类的范畴吗?

这是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天赋啊!

“我画得正确吗?”崔维桢放下炭笔问她。

叶蓁蓁从重大的打击中回神,焕发出极大的好奇心,“桢哥儿,你有过目不忘的能力吗?”

崔维桢再次翻看她的描红功课,一边朱笔画圈,一边漫不经心地回了一句,“差不多吧,若是不特别回忆,即便当时记住了,不久也会忘掉的。”

这已经是天赋超常了。

并不是每个人的瞬时记忆都能转变为长时记忆的,这样的本事,绝对是文科生梦寐以求的超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