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和是凶犯!”田春达立即调整捜查方向。假如袁和是凶手,那么案子发生的夜晚,他怎么来到红叶湖?

高雄租了一辆车。他出示证件租车,他的行动证明他不是凶手。可是问了几家出租汽车的商家,都没有查到袁和租车的记录。

田春达确信,袁和一定自己开的汽车,没租车,可能是偷了一辆车。

根据省城警方的报告,袁和持有驾驶执照,而且驾驶技术非常熟练。

在南山火车站周边寻访时,刑警发现一个值得注意的事实。

在八条口附近,发现一辆被丢弃的车。经查,车主是一位职员,车是白色的国产车。

车主一上车,发现头一天夜里加得满满的汽油少了许多。他觉得很奇怪,到加油站一査,少了5立升。停车的场所没有找到漏油的痕迹,于是肯定夜晚有人开过他的车。

用5立升汽油,他的车可以跑30公里。

南山到红叶湖约15公里,来回30公里,正合适。

田春达考虑:是不是袁和偷了这辆车,开到红叶湖,半夜里又返回,把车丢弃在火车站附近的胡同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