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人员也深感兴趣地望过来。

“当然是凶手使用的诡计。”田春达神情开朗地回答。

他认为这次绝不会错,更仔细推敲之后,他更确信自己的想法正确。

凶手使用的诡计其实非常简单,却因为太简单而有出人意料的效果,也能巧妙地藏住自己的狐狸尾巴。

田春达立刻与熟悉电脑的年轻技术人员讨论该如何证实凶手的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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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东,一切都归因于数码相机,并非只有使用底片的传统相机才能制造不在场证明。就像你说过的,马根与他的未婚妻在事件发生的当晚与前一晚都在百货公司内进行改装工程,所以他们有两天——也就是有两次机会——能拍摄时间为八点的不在场证明照片。”

“但要如何解释那张不在场证明照片的前后两张照片?”郝东虽然已经猜到了真相,但为了让上司尽情抒怀,仍是刻意提问。

“没错,对凶手而言,这是最重要的一环。如果拍摄的时间顺序正确,作为证据的那张照片就必须在十日晚上十点之后至十一日当天的早上八点之间拍摄。”

“事实上,凶手却是在事件隔日的五月十二日早上八点拍摄那张照片,并拿来作为十一日早上的不在场证明,对吗?”郝东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