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正是这样。客观的逻辑只能是这样。”

“可是,组长,死者是从前半夜十点到零点之间被害的,而手提包却是五点以后掉在现场的,这也不符合逻辑呀。”

“对,我刚才说的不合情理就在于此。可是,客观事实是难以推翻的,只能说我们的推理在什么地方有错误。”

究竟哪里错了呢?

所有这些都是事实,既杂乱无章,又各自独立,互不关注。简直象一组失调的齿轮,鹾龌不合,无法运转。

“可是,这些线索虽然互不关连,但又不像有假。特别是手提包,五点以后丢在现场、这件事儿倒有些出人意料,可正是这一点却是这个案件的突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