橱窗里面装饰有布偶、玩具等商品,相当引人注目。嫌犯马根就背对橱窗,做出胜利的手势。

“这是在南山车站附近的‘万汇百货’内拍的照片,后面是贩卖生活杂货的展示橱窗。马根接下了这间百货公司五楼的改装工程,施工期是事件发生的前一晚与当晚。听说他一向习惯在自己承包的工程现场拍照留念。”

听了这番话的田春达仔细一看,橱窗左侧的确能隐约看见店门口的灰色铁卷门。

“请你看这里。”郝东绕过办公桌,走到田春达身旁,指着照片的某一处,“这里不是有个液晶显示的电子钟吗?它的时间非常重要。您认为它显示的是几点?”

电子钟就放在马根左侧、橱窗中央从下数上来的第三阶,与一只陶制花瓶比邻,体积约食品盒大小,正面显示大大的四位数数字。文字颜色很黑,似乎不是液晶荧幕,而是上下分割的文字板。

“——是八点没错。”田春达从抽屉里拿出放大镜确认道。橱窗内虽然没有电灯,但只靠走廊天花板的照明就能清楚看见橱窗内的一切,电子钟似乎插上了电源,清楚地浮现出数字。

“所以马根便据此坚称他叔叔遇害时,他在这间百货公司内。”

“这张照片是命案发生当天拍摄的吗?”

“马根说这张照片的前后两张可以说明一切。”郝东将另外两张照片放在最先拿出的照片两侧,“前面这张是在同一间百货公司的六楼大厅拍摄,马根与一年轻女子并肩站在白色演奏钢琴前。这女子是钢琴调音师,音乐大学的学生,命案前一晚八点至十点在这里打工。马根表示因为自己对钢琴也有一点兴趣,所以就在旁边观看,等她工作结束后,一起拍照留念。”

“照片是谁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