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云磕干净上面的灰,拿在手里看。

这个人的记忆十分纷乱,但洛云很快就理清楚了。

原本那些纷乱的记忆是属于另外一个人的。

这也就是说,这个戒指原本不属于这具尸体,而是别人的。

属于这具尸体的记忆就只有一小段,就这一段,洛云还看到个有趣的。

这个人叫金有贵,30岁不到。

生平好吃懒做,父母在世的时候还能一天两顿管饱。

父母死后,没钱吃饭就约了几个和他一样好吃懒做的小子一起干挖祖坟的事。

干了几年也让他们挖了几样值钱的东西。

平时有点小钱,就爱去怡红院。洛云还看到了一段不可描述的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