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哇,你发财啦?(第4/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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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云磕干净上面的灰,拿在手里看。
这个人的记忆十分纷乱,但洛云很快就理清楚了。
原本那些纷乱的记忆是属于另外一个人的。
这也就是说,这个戒指原本不属于这具尸体,而是别人的。
属于这具尸体的记忆就只有一小段,就这一段,洛云还看到个有趣的。
这个人叫金有贵,30岁不到。
生平好吃懒做,父母在世的时候还能一天两顿管饱。
父母死后,没钱吃饭就约了几个和他一样好吃懒做的小子一起干挖祖坟的事。
干了几年也让他们挖了几样值钱的东西。
平时有点小钱,就爱去怡红院。洛云还看到了一段不可描述的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