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说联邦法案中有关于一家企业的市值规模到达了一定的程度,就必须挂牌上市的要求。

你可以上市之后再退市,但是你必须先上市。

为什么要先上市,这就是为了其他资本大鳄合理的使用法律作为武器来瓜分这个蛋糕,只要股票上市,接受自由市场的交易买卖,他们就有很多办法进入董事会,然后一点一点占据多数席位,最终把这个公司夺过来。

或者干脆借助上市的机会狠狠捞一笔,然后在把这家公司摔的粉碎,反正它那么的不听话。

自己创业,想要有很好的发展,必须从第一步开始就接受各种资本的投资,让他们掌握着多数的股票,很多创业者创业成功后发现,自己其实只是一个高级的打工人。

他的公司早在他第一次融资的时候就不属于他了,以至于现在他冷静下来,看着自己手中可能都不到百分之十的股份,除了苦笑和叹息,他什么都得不到。

不管是为别人服务向上爬,还是自己创业向上爬,任何人只要在联邦的规则内发展,就必须接受联邦规则的约束,制定这些规则的人不会轻易的让人具备挑战他们的能力。

但林奇选择了一个谁都想象不到的方式完成了他的第一步,在人们还没有把目光放眼全世界的时候,林奇在海外的势力已经膨胀到不受控制的程度。

即便是沃德里克先生现在假设他想要约束林奇的发展,他也没有任何的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