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来的时候需要报批,出去的时候也需要。

工作人员的说法并没有违反任何规定,更谈不上刁难,只是最普通的公事公办。

不过想要拿到金融管理委员会的批文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不是说到了金管会说一句要出港,那边就会把批文发下来,整个流程可没有这么简单。

从动机到目的,都需要有一个细致的调查,比如说为什么要把这么大的资金运出港口,而不是通过汇票、本票之类的方式进行?

又比如说,如何证明你申报的这批钱,就一定是你从银行取出来的钱,而不是其他犯罪经营所得?

这个调查周期可以很短,也可以很长,如何定性完全看有没有人愿意为这件事背书。

如果有,比如说沃德里克先生愿意为这件事背书,他的名声,社会地位,权力以及财富完全符合背书的条件,审核的过程就会很短。

可一旦发生问题,联邦找不到赫伯斯先生的话就会找沃德里克先生的麻烦,在面对如此可观的金额时,一般人是不会愿意出头的。

如果没有人背书,那么流程就会变得漫长,几天到一个月的时间不等,要流出的钱越多,审查时间越长,而赫伯斯先生目前最缺少的就是时间,他根本没办法走金管会的审批道路,所以他走了另外一个道路。

他的手有些不受控制的抖着,从一堆手续中翻出了一张,递了过去,“这是我之前报关的手续,我要把那些钱转存,这符合联邦的法律和报关规则,你们必须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