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是说没有人有这么大的财力,或者说舍不舍得花这么多钱。

而是三大律师事务所本质上是竞争对手,越是这种高级的律师团队,越是不愿意“分享”,更别说还是和竞争对手“分享”。

他们情愿自己退出,也不会和竞争对手一起工作。

但联邦储蓄银行给的钱太多了,加上他们的影响力,人脉关系,三大律师事务所前所未有的团结在一起。

似乎是为了对抗这么豪华的团队,联邦检察总署中所有在反垄断领域中有着卓著成效的检察官,也组成了一个庞大且豪华的检察官团队!

今天是庭审的第一天,这个案子显然短时间里不会有什么结果,但它依旧会非常重要。

因为今天的庭审倾向性,能够让人明白联邦的想法。

一上来,一名检察官就开始率先发动进攻,他从一些搜集到的证据中证实“发行权”并不实际属于联邦储蓄银行。

在联邦成立之前,人们使用黄金,白银或者盖弗拉的硬币进行交易,一些地区性质的私有银行也会提供一些类似金圆券之类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