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您说……拒绝?”,经理脸上的表情显得有些不可思议,“我不是说您不能拒绝,林奇先生。”

“如果您拒绝了这个请求,那么接下来他们很有可能会走司法程序!”

经理非常直接的把责任从自己的身上摘了出去,“按照惯例,他们有可能会通过诉讼做到这一点。”

他没有再提社区服务公司的名字,而是把“他们”说了出来。

毫无疑问,这个“他们”指的就是居住在社区里的其他住户。

林奇叼着香烟,略微后仰的靠坐在沙发上,他翘着腿,微微扬着下巴,嘴角噙着一抹没有顾虑的笑容,“无所谓,如果他们认为打官司有用,就打官司吧。”

打官司这种事情只能吓唬吓唬那些支付不起律师费的普通人,联邦的司法有时候很难界定它的规则,法治,或者人治。

诉讼官司的过程无非就是原告和被告想办法说服法官站在自己这边,从违规超停到杀人,其实都是这一套。

只能让法官相信自己是无罪的,或者自己的所作所为都是有必要的,那么就是无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