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不管怎么说,第一种收养情况是年长者收养被收养人成为自己的养子,晚辈。

第二种情况是收养老人。

这种情况也是有的,有一部分是真正的想要承担一些社会责任,或者是弥补一下某方面的情感缺失,联邦总不缺少各种稀奇古怪的人。

社会服务局有这样的规定,就意味着有人曾经为了这样的事情闹到了法庭上,才会推动立法。

收养老人也不完全都是善意的行为,也有一些和那些职业的领养孩子的人一样,他们会领养快要死的,有严重疾病的老人,然后等这些老人在未来几个月内暴毙,接着他们就能够从政府拿到了一笔丧葬费用和一些额外的补助甚至是保险。

只需要花很少的钱,他们就能通过某些渠道把这些老人的尸体烧掉,然后连墓穴都不准备的直接找个地方抛弃。

领养老人就像是一种赌博,而且是胜面很大的那种。

福利院并不都是福利,也不都是阳光的一面,有利润的地方就能吸引人们的目光,哪怕做这些事情会让人双手沾满鲜血。

且不讨论这些社会性的问题,领养有领养孩子的,也有领养成为自己长辈的,但从来没有听说过有领养同龄人的,所以社会服务局给林奇的选择就只有两条路可走。

要么他当这些孩子的爸爸,要么这些孩子当他的爸爸,至于年纪,那是另外一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