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真实多的联邦司法拍卖,参与者永远都很少,只有这样大家才有利可图。

像是一些闹的所有人都知道的司法拍卖,那种拍卖实际上是几方一起收割参拍者,所以才会希望有更多的人来参加。

有一个非常有趣的桉例,某个家伙需要赔偿别人一大笔钱,法庭要拍卖他的房子。

消息传出去了,据说拍卖的价格很低,于是很多人都参加进来。

第一次拍卖时,大家都很积极的竞价,最后以一个明显不理智的价格成交,高于市场价百分之二十!

有这个钱,完全可以买更好的房子!

于是成功拍得者不愿意成交,扣除了他的保证金和违约金后,对方也不需要继续履行合约了。

然后第二次拍卖,第三次拍卖,也大多是如此。

一个房子在好几地区拍卖了七八次,最终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拍得者主动放弃履行,被扣了保证金和违约金。

你以为房子只是卖不出去这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