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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真实多的联邦司法拍卖,参与者永远都很少,只有这样大家才有利可图。
像是一些闹的所有人都知道的司法拍卖,那种拍卖实际上是几方一起收割参拍者,所以才会希望有更多的人来参加。
有一个非常有趣的桉例,某个家伙需要赔偿别人一大笔钱,法庭要拍卖他的房子。
消息传出去了,据说拍卖的价格很低,于是很多人都参加进来。
第一次拍卖时,大家都很积极的竞价,最后以一个明显不理智的价格成交,高于市场价百分之二十!
有这个钱,完全可以买更好的房子!
于是成功拍得者不愿意成交,扣除了他的保证金和违约金后,对方也不需要继续履行合约了。
然后第二次拍卖,第三次拍卖,也大多是如此。
一个房子在好几地区拍卖了七八次,最终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拍得者主动放弃履行,被扣了保证金和违约金。
你以为房子只是卖不出去这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