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虽然没有取得太大的进展,但是警方表示已经找到了一些证人。

这些证人表示在女孩所描述的当天,的确看见总会长和女孩一同出现的情况,但是在总会长这边,他始终不承认自己认识这个女孩。

更多的各种证据出现,仿佛一切都指向了总会长在说谎!

“你如果想要打赢这场官司,你就必须告诉我实话!”

在律师的事务所中,律师表现得也有些不耐烦了,每次询问总会长和这个女孩到底是什么关系时,总会长总是说自己不认识这个女孩。

律师甚至还很隐晦的表示,他为很多罪犯成功的开脱了罪名,其中也有被“诬告”强暴的案子。

他希望总会长能和他单独在一起的时候,说真话,他的职业道德会让他保守秘密,否则的话整个布佩恩乃至整个联邦,都不再会有他生存的空间。

人们不希望一个律师把自己知道的一些事情透露出去,为此这些有钱人们还推动了一项法律的立法——

当一些事情涉及到未结案的当事人,并且没有获得当事人的许可时,他们可以拒绝向任何人透露任何信息!

有了这一条条款的保护,律师们可以知道更多和案件有关系的内容与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