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说法有点夸张,他其实只是看不懂那些让人炸毛的花体字而已,看到最后他也没有能够给林奇提出一个比较具有建设性的建议,最终只能把选择权还给林奇。

林奇的选择很简单,他和上士上了一辆计程车,然后拿出十块钱面额,刚刚在酒店换的弗拉塞进司机的手里,“我们是来旅游的找乐子的,带我们去好玩的地方。”

司机看着手中的钱,很满意的一脚把油门踩到底。

两分钟后,他们被计程车放在了这座港口城市最繁华的地方——站在这里林奇甚至能够看见他在酒店订的房间的窗户!

“我感觉我们被骗了。”,上士有些不确定的说道,“从酒店门口到这里直线距离不超过两百米,那个混蛋载着我们在这里绕了一圈!”

上士有些羞恼,他觉得这会影响自己在林奇心里的形象,其实林奇对这些并不在意。

如果不花这十块钱,他们可能还在其他地方乱转,但是花了这十块钱,他节约了很多的时间。

“跟上!”,林奇不再多说,转身朝着身后的一条巷子走去,这条巷子里的一切都和其他地方不一样。

说是巷子,其实就是一条街,但这条街和外面的街道不一样,地面不是那种沥青或者混凝土的,而是一块块砖头的,看起来非常有年代的感觉。

这条街道上没有汽车,有一些人力车,街道的两边都是各色的霓虹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