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创始人创建了一家公司,市值十万元。

几名投资者投入了九十万,但只拿到了百分之三十的股份,他们投资时会有一个要求,低价购买股份,然后更多的钱以增资的方式进入公司的账户中。

很多创始人对此并不在意,在他们看来钱进了公司账户,也等于进入了自己的口袋里,因为他们始终掌握着最多的股份。

于是公司现在市值一百万,创始人掌握着百分之七十的股份,投资者掌握着百分之三十的股份。

此时创业成功,公司市值增加到了一千万,创始人手里的股份依旧不变,同时也意味着他身价七百万。

但此时投资者要求扩充资本——一般都是在最初投资的合同中有条款或者约定。

他们一口气投入一个亿。

这个时候创始人手里的“七百万”实际上只是他手中股份的价值,他拿不出更多的钱来跟着继续投入。

他的股权从百分之七十,被稀释到了百分之六,还差一点他连出席股东大会都不够资格,只能列席了。

自然,他说的话对于公司来说,也只是放屁而已,那些投资者可以轻易的决定谁来当总裁,甚至决定创始人手中的股权有没有投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