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且在一些镇子上成立了一些类似今天银行保险库一样的地方,用来储存他们辛苦获得的金子。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自发的加入这个团体,主要是人们会觉得很安全。

他们有很多的武器,也悍不畏死,一些商人看中了他们的可靠性,开始寻求帮助,那个时期经常能够在野外看见有二三十名手持猎枪的骑士骑着马围绕在几架马车周围。

也就在这个时候,这个群体中最大的一个团伙,一名叫做肖克·博恩的淘金者首领,在现在的中西部城市“赛尔玛琳”成立了荣盛金行。

荣盛金行一开始最主要的业务就是储存贵重金属,以及武装押运。

逐渐的他们的名气越来越大,最终形成了第一代荣盛,也是最辉煌的时候,当时联邦几乎所有淘金者都在和他们做生意,并把自己的家当存在了荣盛金行的各个金库中。

那是一个蛮荒的时代,一切都在荒芜中逐渐的建立,但那也是一个最好的时代,至少对于野心家们来说,再也没有比那个时期更好的时候了。

到了现在,像是荣盛、金汇这样的规模,想要再有跨越式的发展就很难了。

这就像是刚才卡尔和林奇说的那样,十块钱的十倍不过是一百块钱,对于一个成功的商人来说,想要把十块钱在短时间里变成一百块钱其实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bigét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