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翁死了,属于不可抗拒力,所以银行有权利直接对他手里的股份进行回购,而不是让他的财产继承人持有。

这种条款其实并不少见,在一些大体量的经济体中会有出现。

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避免股份进入不可控制的人的手里,越是像联邦储蓄银行这样的经济体,他们对股票持有人的身份要求也越是严格。

大股东的儿子有些茫然,“为什么我必须出售股份给你们,如果我想要继承这部分股份呢?”

他父亲没死的时候,曾经经常对他说这笔投资有多么的“聪明”。

他也认为持有联邦储蓄银行的股份是一个不错的,长远的投资。

加上他希望自己能做一个混吃等死,每年靠各种股票分红过日子的人,他肯定不愿意放弃这些股份。

律师微微一笑,对付这种人,他有足够的多的经验。

“按照联邦遗产税相关的法律规定,你父亲遗留下的遗产显然是需要按照顶额来缴,我不清楚你对遗产税是否有了解?”

大股东的儿子沉默了一会,摇了摇头,“我不太了解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