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联邦的“程序正义”,做任何一件事,必须要符合一个最基本的原则——

1,为什么我们要这么做。

2,如果我们不这么做会发生什么。

3,这么做的必要性。

4,我们这么做之后会改变什么。

其实不只是政治上是这样,司法上是这样,任何事情上都是这样,得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有明确的起因,经过和结果!

在很多时候联邦表现得都很开明,但有时候,它有表现得比老古董更死板。

林奇答应了特鲁曼先生的想法,这件事就算可以运作起来。

这件事谈完,特鲁曼先生又谈起了另外一件事。

“你知道社会党要建立党委员会的事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