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了大半根烟后,大货车司机从副驾驶的工具箱里拿出了一包切好的牛肉,还有一瓶七百五十毫升的烈酒。

他一边吃牛肉,一边喝烈酒,大口吃肉,大口喝酒。

联邦其实在前几年就已经在国会通过了有关于禁止危险驾驶相关的法律,但是执行的很

不彻底,除了极少数地区稍微会限制一下之外。

联邦绝大多数地区对于这个「危险驾驶」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认知!

倒不是所有人都是蠢货,而是车辆,真的太少了!

战争结束之前联邦能开得起汽车的人并不是很多,没有多到马路上都是汽车的地步。

像是一些西部地区,马车才是主要的交通工具,而不是内燃机的汽车。

所以他们根本不在乎马夫有没有喝酒,就算马夫喝了酒,那些老马也会自己把车拖回家!

只有像布佩恩之类的地方,会稍微重视一点,但也只是稍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