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略使是专管民事的,安抚使才负责打仗。

两者可以单置,但往往合并,也即经略安抚使。再下设经略司和安抚司,各自负责民事和军事,一起向经略安抚使负责。

如果一个地方特别混乱,那就再置招讨使。

可以单置,也可叠加,比如经略安抚招讨使。此职往往由武臣担任,遇到战争可便宜行事,拥有极大的调兵自主权。

南方地区,不用频繁的大规模调动兵马钱粮,因此各种职务往往单置且兼任。

比如躺平的蔡怿,本职桂州知州,兼任广西运判,再兼任广西安抚使。

又比如激起泸南夷叛乱那位,本职泸州知州,兼任泸南安抚使。

如果遇到战争,往往是官最大的做主帅。比如泸南安抚使搞不定蛮夷,身为梓州路转运使的赵遹,当时很快就召集部队统一指挥。

更高级的职务,还有总领财赋兵马钱粮,类似明代的几省总督。

这玩意儿是在靖康年间兴起,并在抗金战争中常态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