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欢想国不得将风自宾名下的资产,以任何形式再私有化。这从法理上也行不通,因为它就是风自宾的私产。

其次风自宾本人得自欢想实业的分红收益,并非直接交入国库,而是成立一个专项基金。

该基金的主要任务,就是承担欢想国内各项基础设施与公共项目的投资,投资项目的所有权仍属于欢想实业。另一方面,该基金也可以酌情弥补几里国的财政不足。

该基金由一个监管委员会监管。该委员会不仅监管基金运作情况,也监管欢想实业的经营决策以及欢想国政府的协议执行情况。

协议的内容很复杂,具体细节就不一一详述了。假如欢想国政府违反了协议,风自宾及其指定的继承人,将收回上述的委托。

只有欢想实业的众高层才清楚,所谓的监管委员会,其实就是养元谷成立的,而风自宾指定的继承人,就是养元谷的宗主。

在很多外人看来,这就是个左手倒右手的把戏。原本在很多人口中,欢想实业就是个伪装成公司的国家,如今这个说法又倒了过来,变成欢想国就是个伪装成国家的公司。

当一个企业集团的规模达到一定程度,包含了完整的产业链,那么同时也会包含一个社会生态圈。

风自宾只不过将整个国家机器,当成了欢想实业的经营管理层,而他仍是这个国家的实际控制人。

还有人的看法可能更深入一些,了解的内情更多一些,认为欢想国就是个伪装成国家的宗门。这也不无道理,因为所有居民都生活在福地道场中,都有机会修习养元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