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章合同(第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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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李治给出的待遇很好,但很快就有人反应过来了,又不要帖牌又不要家奴,那李治这么做是图什么呢?
听到有人问条件,李治也是清了清嗓子。
“条件很简单,第一点就是不能在北河庄有任何的违法行为,像是偷盗和强抢之类的行为都不准有。”
“第二点,我提供的所有房屋和粮食都不是无偿的,算是我借的,必须要还。”x33
“第三点,一旦落了户,必须自食其力,不能坐吃山空,一旦发现,我就会把他赶出北河庄!”
听着李治的条件,难民们纷纷愣了愣。
第一点倒是很正常,基本上无论在哪个庄子都是要遵守这一条才行的。
但是李治的第二点和第三点就让难民们有些犯难了。
房屋和粮食都是借的,难民中很多都是佃户,很清楚这个借是什么意思。
佃户的意思很简单,就是从地主的手里租来土地耕种,但租金却十分昂贵,基本上一年下来,田地里一半的收成都要交给地主,剩下的才是佃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