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第二天一早,天色放亮,万物苏醒,百鸟欢鸣,阳光散落进来,树林生机勃勃,一派祥和景象,而野狼们并没有离开的意思,罗铮苦笑道:“这个仇结大了,不死不休啊,看来,只有动手了,你稍等我一下,我去解决他们。”

“别急,用这个。”蓝雪把罗铮的92式手枪递过去,再变魔术一般摸出一个弹夹,笑道:“任何一名狙击手,身上都会留一颗子弹,不是杀敌,就是自杀,看我,留了这么多,足够你杀狼的了。”

“够了。”罗铮答应道,接过枪就要瞄准射击,旁边蓝雪忽然说道:“不许瞄,用你的直觉,打不死它们,你我就一起葬身狼腹。”

“啊?好。”罗铮感觉压力大增,赶紧深吸一口气,让自己冷静后,仔细感觉起周围的情况来,隐隐中,罗铮好像能够看到野狼藏身的位置一般,抬手就是一枪,“嘭!”biqikμnět

“呜呜!”一声野狼呜咽声响起。

蓝雪没想到罗铮居然可以真的做到,不由大喜,虽然距离不过十来米,有些运气的成份,但起码说明罗铮已经感觉到了什么,不由大喜。

罗铮听到狼的呜咽声,知道射中,也很高兴,继续感应着周围的野狼,凭借直觉瞄准开枪,不一会儿,一个弹夹就打完了,再一看战果,一匹野狼都没有再打中,不由郁闷起来,尴尬的看向蓝雪说道:“让你失望了。”

“没事,如果几天训练就能成,那才奇怪了,用这个干掉它们吧。”蓝雪嫣然一笑,又递过来一个弹夹说道。

罗铮点点头,将子弹上膛,这次用心瞄准,一枪打中一匹野狼,其他野狼顿时鸟兽散,罗铮松了口气,猛然感觉到有什么地方不妥,不由看向蓝雪,却发现蓝雪也脸色凝重的看着丛林深处,警惕起来,低声说道:“有人来了,小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