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天涯转回头,策马追风华,水晴柔而去。

管你什么花里胡哨的,老子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就凭我身后这把剑,虽不至于像风华那家伙一剑杀敌三千六,但六六六应该也不成啥问题吧。

有这么多垫背的,不说名留青史,地底下阎王点名的时候也能吹个牛逼吧。

一行三人再度向北,因为早上垫过肚子的缘故加上附近荒无人烟,他们中午也是没有停顿。

到的晚上时,风华在一处还算宽阔的平地上停下。

他从马车上下来,就地升起一簇篝火,不知什么时候打到的野兔,河鱼用树枝穿起。

接着他用那平日里最喜爱的酒配上一把盐巴,和上一小片稠泥,糊在鱼兔上,放在篝火上翻转的烤了起来。

这一手熟练的操作可着实把寻天涯和水晴柔震撼了一把。

寻天涯望着风华,不忍咂舌赞叹:“我滴个乖乖,原来你还是个能拿剑,能下厨的好男人啊,你这一手知道要迷倒多少青春靓女吗?都言要抓住女人的心,得抓住她的胃,你这能文能武可是居家首选啊。”

风华没有回话,坐在篝火旁,时不时抿上两口酒,看着冒出的火苗,眼神随着柴火忽明忽暗的发着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