盯着眼前眼圈有些发黑的少年,费弗曼看了良久。

最终轻叹了一声,道:“你赢了。”

一天只睡六个小时,有十四个小时全都在研究上,费弗曼自认年轻时候的自己都没有这样疯狂过。

他很清晰的记得,自己研究最疯狂最认真的时候,也只不过是研究非退化线性偏微分方程局部可解性时,连续半个多月每天工作十个小时以上。

对比之下,他那点程度的爆肝,可以说完全不算什么。

一天工作十四个小时,持续一个半月多的时间。

想想就觉得可怕,这状态,如果放到他身上,怕是得直接猝死吧?

这个世界上最令人绝望的事情莫过于比你优秀的天才还比你更加努力。

不过这也让费弗曼有些感叹。

年轻就是好啊,可以放肆的爆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