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边走边聊,倒也把这些年的经历说了个大概。变化不算大,也就这小子中途就结束了自己的插队生涯正式回城了,只是一直没有找到工作,大城市的报刊标准高,投稿过几次都没有下文,后来虽然也坚持,但为了生计,偶尔打打零工,吃喝倒也不愁。

来到食堂后,见吃的也没咋好,比家里也就菜色多那么一丢丢。随便打了一份饭菜,量倒是足,两人狼吞虎咽的吃完后直接回了寝室。吃的是面食,这么差的精神状态不睡觉才有鬼了。

一连两天的休息,让两人精神好了起来。但两张上铺还是空荡荡的,睡在上铺的那个兄弟还是未能出现。

就在两人以为没人来,想要独占寝室的时候,两个风尘仆仆的家伙终于带着大包小包捅开了宿舍的房门。由于林里削铅笔润滑锁眼的缘故,两人进来的很轻松。

“林光华、李文平?”

“林里、程重?”

我擦!这年头儿人们记性这么好的吗?上一次见面,还是好几年前啊!

“哈哈哈,没想到啊没想到。咱们竟然又见面了,不光是同时考上了大学,还住在同一间宿舍,缘分啊各位。”

“不是,咱们这缘分是不是有点重?整个国家这么大,这都能碰到一起?”

“可不是怎么的?数年后再聚首,竟然还是在同一个宿舍里头。来来来,喝两口,我从家里出发的时候带的米酒,专门儿给室友带来的,便宜你们几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