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四章 去魔都!(第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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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今晚和柳婷签代言合同,我事先和周彤是有聊过的,按照周彤的意思是,三千万签两年,这个价格比较合理,因为柳婷是签约艺人,所以她有什么代言,代言费也是经纪娱乐公司和她个人去分的,而三千万代言费,真正能到柳婷手里,有一千五百万就很不错了。
如果刚刚徐姐想要抬价,那么我这边就会比较难,当然了,这抬价哪怕抬到三千五百万,那么柳婷又能多分到多少呢?
所以既然这样,那么周彤的意思就是,如果沈婷答应签下三千万两年的合同,那么后续我这边五百万的钱,直接私底下给柳婷,这样不是会妥当很多吗?只要不进到经纪公司的口袋,那么这五百万就是实打实的,而我能拿出来的,也就这么多了。
回到包厢,我私底下询问了周彤的账户,然后就将账户发给了周彤。
边吃边聊,三个美女聊的倒是兴起,至于我和柳婷本来就不太熟,所以就算是陪客了。
这晚饭吃完,已经是晚上十点出头,想不到这顿饭一吃就是三个小时,本来周彤和柳婷还有些意犹未尽,但奈何明天柳婷还要拍戏,所以我们也感觉差不多可以散场了。
回杭城的路上,我再次感谢了一番周彤和沈丹,因为在我看来,这次的合作要不是她们,那么我要谈下来肯定会困难重重,毕竟我们的品牌影响力的确不够,而且公司的规模也不大,这就要代言人相信我们,相信我们能够提升品牌的价值了。
代言并不是给了钱就能代言的,要知道明星选择代言的产品会非常慎重,就怕代言翻车,遭受大众一片骂声,而这和代言的公司的实力就息息相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