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您只要一个匿名电话打给110,我们就完蛋大吉。我们心里有数。不过,您也得满足我们一个条件。”

“要我转钱给你们啥的,就不用谈了。”

“怎么可能。我们也就进一步确认一下您是不是张先生本人。毕竟,我们是干这一行的,要不是因为您在我们这里有过‘业务往来’,我们也不敢打这个电话。”

“还得纳投名状呐?”张德彪不失幽默的调侃了一句,继续说道:“要怎样确定身份?首先声明啊,你们要是想要我个人的隐私信息,我告诉你,没门。”

“没那么复杂。您只需要告诉我,您和我们老板当时是怎样‘成交’的,我们也就能确认您的身份。毕竟,这件事只有您和我们老板知道。当然,现在我也知道了,主要是老板为了我们沟通方便,就告诉我了。”

“这倒是个好办法。你等我一下……”

然后,张德彪找了个方便说话的地方,将他和李海东“成交”的过程一五一十地说了一遍。

张德彪办的是假离婚证,按照他的说法,是用来给他“女朋友”看的。至于他“女朋友”是不是先前接电话的那位,小王认为极有可能就是。

根据张德彪的回忆,他与李海东一共只通过4次电话。当然,他也不知道和他通话的姓谁名谁。他是因为有“办证”的需要,才想起到祭旗坡一带转转,然后在公共厕所发现了一墙壁的小广告,随便找了个电话号码就拨了过去。

第一通电话里,张德彪只向李海东咨询了一下价格,由于当心被骗,所以没着急下单。第二通电话,张德彪问怎么交易,李海东要张德彪将他夫妻二人的证件照和身份证号码放在汽车站公共厕所指定的抽水马桶的一个水箱里,同时口述了一个银行账号,要张德彪以现金方式存进去2500元钱,完了再告诉他。第三通电话,张德彪告诉李海东已经转账,李海东要张德彪一天后再等电话。第四通电话,李海东告诉张德彪,“离婚证”放在农业银行祭旗坡分行公交站垃圾桶里,要他直接去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