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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在几百年前,当时的教皇在经历了丕平献土之后。

拥有了一大片的土地,当时的教皇在人间成立帝国,成为天上地下都有权力的国度。

教皇随后颁布了法案,即诸侯国没有任命和推举教皇和主教的权力,一切权力都将归属教皇。

教皇有权利废除皇帝等权力。

神权凌驾在皇权之上。

神权也在这段时间达到了巅峰。

也在那段时间有一个的德意志国王,叫做亨利四世,他极力反对这样的法案成立。

非常不服气教皇的所作所为。

当即就拒绝这种十分屈辱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