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间不存在普遍的正义。

那些自诩正义者,口口声声说着“正义”,都是为了某一部分个体的利益。

正义因其狭隘的内涵,适用于特定条件下的特定群体,进而获得实体,能够被感知。

当正义过于普遍,适合于所有人,它就立即失去立场,变得宽泛,变得虚无缥缈,即使能被认知,也不会有谁去在意。

真正具体可感的正义,一如熊熊燃烧的篝火。

火,仅仅照亮黑夜中的小块地方。

凝集的力量。

鲜明的立场。

现实的正义,表现为可描述的行为。

如此,受到这种明确正义指引,心怀火焰之人,便可以说自己是在执行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