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宁接过男人手里的东西以后,小心谨慎地塞到了里衣的口袋。

然后,她向蓝尊的方向走去。

在经过一个十字路口的时候,一只脏污的手,猛地拽住了她的外套衣角:“小姐,行行好,给点零花钱吧!”

林宁摘掉了墨镜。

她厌恶的皱眉,看到拽着自己衣角的,是一个蓬头垢面的流浪汉。

流浪汉喝的醉醺醺的,穿着一件破旧的带着窟窿的夹袄,衣服脏的几乎看不出本身的颜色,而他脸上更是乌七八糟的,看起来至少得有一个星期没洗脸了。

邋遢肮脏的模样,让林宁受不了。

“滚开!”林宁毫不客气的,用高跟靴一脚踹开了流浪汉。

看到自己衣角处被流浪汉摸出来的污渍,林宁的眉皱的更深。

看来,自己这件刚买没多久的新大衣,又要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