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里克·伊文斯先生。”他说:“我是审判庭的执行官,罗兰·柯林斯。”

只一句话,部分人迅速变了脸色。

他们依稀听说过罗兰的‘特征’,这么一提,彻底对上了。

‘他是金色罗萨(rosa)!’率先叫起来的却是位女士——这也无疑暗示了罗兰到底在什么样的群体中出名。

是的,金玫瑰。

用国花,用这片土地上所有市民最喜爱的花命名,还追加了他那温柔深邃的金眼为颜色——给他起这外号的人显然也是位女士。

这些人并不清楚什么执行官,仪式者的可怕,也不在乎什么警探、异种,倒是热衷谈论漂亮的美少年。

于是,金玫瑰这称号最先在女性群体中广泛传播:

许多人不得见罗兰,却凭着口口相传,在脑海里幻想出了一位年轻、英俊、笑起来如暖春吹融冰雪般温柔的黑发金眼的绅士——而更少数有幸见到的,则会将好消息带给她的朋友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