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3章 秦国历代君主18(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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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李斯在公元前208年,即胡亥即位的第二年,被处以极刑:先是黥面(即在脸上刺字,是秦朝的一种侮辱刑),然后劓(即割鼻子,也是秦的一种酷刑),砍断左右趾(即砍掉左右脚),又腰斩(拦腰斩断),最后是醢(音海,即剁成肉酱),这在当时是最为残忍的一种处死方式,叫做“具五刑”,即用五种刑罚处死。
李斯的一家也同时被杀。赵高后来也为自己的残忍付出了代价:两年后被子婴诛杀。
胡亥他继续大量征发全国的农夫修造阿房宫和骊山墓地,调发五万士卒来京城咸阳守卫,同时让各地向咸阳供给粮草,而且禁止运粮草的人在路上吃咸阳周围三百里以内的粮食,必须自己带粮食。 除了常年的无偿劳役外,农民的赋税负担也日益加重,最终导致了陈胜吴广起义的爆发。
大泽乡起义沉重打击了秦朝政权,揭开了秦末农民大起义的序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平民起义。
秦二世元年秋,秦朝廷征发闾左贫民屯戍渔阳,陈胜、吴广等900余名戍卒被征发前往渔阳戍边, 途中在蕲县大泽乡为大雨所阻,不能如期到达目的地,根据秦朝法律,过期要斩首。 情急之下,陈胜吴广领导戍卒,杀死押解戍卒的将尉,发动兵变,口号是“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起义军推举陈胜为将军,吴广为都尉,连克大泽乡和蕲县,并在陈县建立张楚政权,各地纷纷响应。大泽乡起义因为陈胜得势后骄傲,加上秦将章邯率秦军镇压而失利。但二世胡亥根本不相信,只喜欢听天下太平的好话。在一次讨论是不是发兵平定起义时,胡亥竟然不同意有“反叛”的事,发兵当然也就没什么必要了。
叔孙通了解胡亥,便说:“他们说的天下反叛根本就不对,先皇早已经拆毁了城墙,熔铸了天下兵器,有您明主坐堂,有严明法令行于天下,国家安定,人民富足,谁还会造反呢?现在陈胜这些人只不过是几个盗贼而已,地方官正在积极追捕,请陛下尽管放心就是了。”
胡亥听了,满心欢喜,直夸叔孙通说得好,然后他又问其他人,有的说陈胜是“盗贼”,有的则说是“造反”。说“盗贼”的没有事,说“造反”的就治罪,因为说“造反”等于说天下大乱。
治罪的罪名是“非所宜言”罪,就是说了不应该说的话,这种罪名是一种典型的封建专制刑法,秦朝后来虽然灭亡了,但后来的很多朝代都继续沿用了这种罪名来维护君主专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