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4章 关于郡县制的由来下(第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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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时不断增立新郡,东汉顺帝时全国共有105郡国。国指诸侯王国,武帝以后,国的地位相当于郡。
一郡所统之县,一般约为20县上下,一郡总人口数以20万左右者居多,多者也可逾百万。汉代一县,其面积大约为方百里。
汉代列侯所食之县曰侯国,皇后、公主所食之县曰邑,有少数族居住之县曰道。县之下置有乡、亭、里。里是民户聚集之处,犹如后世之村落。
秦称郡之长官为守 ,汉景帝时改名太守。西汉时郡的军事平时似主要由郡尉主管。由于郡守要兼领武事,故当时人常以“郡将”称之。郡之长官,除太守外,秦置监、尉。西汉置尉而不置监。
景帝时改尉为都尉。都尉和太守的治所可分设于两地。都尉也设府置官属,在郡中和太守并重,有时可代太守行事。县之长官为令、长。新莽时曾将令、长改名为“宰”。
《汉书》说县满万户者,其长官称令,不满者称长。令、长的职责是掌管一县的治安、刑讼及赋敛徭役等事。
令、长之下设丞一名,以主文书、仓库和监狱。 又设尉,专管武事,大县则设左尉 、右尉各一人。汉代的太守、令、丞、尉皆由中央任免。
秦称郡之长官为守 ,汉景帝时改名太守。
西汉时郡的军事平时似主要由郡尉主管。由于郡守要兼领武事,故当时人常以“郡将”称之。